(文/陈婷)
65个省政府部门1月12日被要求撰写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作出说明,并交由相关各方考核评价。这是四川省在省政府部门首次推行绩效管理。
从目标管理转向绩效管理,是政府部门管理考核方式的重大突破。12日在成都召开的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对此作出详细安排。根据计划,对2009年的部门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将于2月中旬揭晓。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理念和方法,绩效管理的目标在于公共产出最大化、公共服务最优化。据透露,在社会公众评价环节,省政府绩效办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服务对象参加。届时,代表、委员的参评人选将不局限在省一级,尤其是厅长等“官员代表”可能被有意“屏蔽”,以保证评价结果更客观公正。
会议强调,省政府各部门、绩效委办公室和绩效委员会成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要客观公正进行评价,部门自评报告和评价部门意见要在政府网站公布;要正确对待绩效结果,对绩效考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回应,不断提升绩效考评水平;要优化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健全与绩效管理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本部门、本系统绩效管理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定,推动绩效管理向下级部门、向内部延伸,促进部门绩效整体提升。省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省委常委、副省长魏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1月中旬到2月上旬,四川省将对65个省政府部门2009年的工作情况试行绩效管理。这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创新做法
四川省实施的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其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源于2009年11月2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与目标管理相比,绩效管理管理主体、管理范围大大拓展,管理方法更加科学化,绩效评价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三级指标全方位锁定部门表现
从省政府部门的层级特点出发,《管理办法》设置三级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自身建设;
二级指标12项,包括职责任务、依法行政、政令畅通、效能建设、成本效益、应急管理、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协作配合、党组织建设、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
三级指标在一、二级指标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和年度任务量身定制。
记者从省政府绩效办获悉,这样的设计有助于引领部门更加全面充分地履行职责、提高效能、搞好服务。
解读:所谓绩效就是表现。三级考核指标既反映部门特定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又反映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工作作风、行政效率等日常表现;既看部门当期工作的直接成果,又评估其全局作用、社会效果和长远效益,以及自身建设情况;既看部门的公共产出状况,又看所使用的公共资源和行政成本;既包括部门常态下的表现,也包括危机状态下的表现。
引入公众评价体现科学性开放性
《管理办法》引入多元的评价主体,明确绩效管理在部门自我评价基础上,采取政府领导评价、绩效组织评价和社会公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此,省政府建立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由常务副省长任主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个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各一位副秘书长参加。绩效委以召开全体会议、委员记名评价的形式进行民主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赋予社会公众20%的评价权重,而省长、分管副省长的评价权重仅各10%。社会公众对省政府部门的评价结论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档,按评价项目的分值分别计分。
解读:部门绩效管理体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有别于目标管理的一个鲜明特点。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有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绩效的监督与支持,增加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绩效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涵盖了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和过程,比如绩效指标的设置,必须根据群众诉求不断对有关指标进行调整和完善,把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重要工作纳入考评范畴。
与激励机制问责机制配套实施
《管理办法》提出,部门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由省政府通报表扬,上浮优秀公务员比例,对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部门绩效管理结果经省政府常务会批准后,分别反馈到各部门对照分析,查找不足,进行整改。对上年度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要列入对下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跟踪督查评估。 解读:绩效管理要起到应有作用,必须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出绩效结果的运用,建立配套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近年来,全国各地通行的“行政问责”,大多是对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重大问题进行问责,而对主管工作失职、效率低下、服务差的部门单位,行政问责却不够,这正是部门绩效管理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章仅限于科研用途,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